【環球網綜合報道】近日國際可持續準則理事會(ISSB)會議上就兩項可持續披露準則的生效日期和過渡性安排進行了決議,首批《國際財務報告可持續披露準則第1號——可持續相關財務信息披露一般要求》和《國際財務報告可持續披露準則第2號——氣候相關披露》將于2024年起生效;在第一個報告期內,作為過渡性安排,可持續信息披露報告可滯后于財報發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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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際會計師協會此前發布的全球ESG信息披露報告顯示,2019至2021年以來,調查范圍內的全球21個國家或地區的1350家大型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比例逐漸上升,相比2019年的91%披露率,2021年已有95%(1283家)的公司披露了相關ESG信息。從使用的ESG信息標準來看,2021年度有86%的公司使用了多項披露標準或框架,使用GRI標準、聯合國SDGs的公司占比最高,分別達74%和79%,此外使用SASB、TCFD框架的公司占比也有明顯上升。
考慮ESG因素的投資也叫負責任投資,具有受托人責任,旨在推動公司把社會環境等要求融入到企業業務中去。東方證券在發布的研報中指出,ESG投資的核心是在分析和投資的決策過程中,不僅要重視企業的財務信息,也要重視ESG非財務信息,從而降低風險、實現價值創造,最終產生長期回報。